2007年4月19日 星期四

不要惹兒女的氣

3:20 你們作兒女的,要凡事聽從父母,因為這是主所喜悅的。
3:21 你們作父親的,不要惹兒女的氣,恐怕他們失了志氣。

前日,與老二佑華一同朗讀聖經「歌羅西書」第三章,結束時,我便引用第20節來「造句」禱告,而老二竟奸笑地表示要用第21節來禱告。

昨日,晚餐時,他又提出這句經文,告訴我:「不可若兒女的氣」,我說:「早知道,不要讓你讀這一章。」他又詭異地笑!

不過,我也表示,不要忘了,在這節的前面有提到:「作兒女的,要凡事聽從父母,因為這是主所喜悅的。」你們要.......先聽從父母喔!哈哈,換我奸笑了。

2007.4.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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