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應當一無掛慮,只要凡事藉著禱告、祈求,和感謝,將你們所要的告訴 神。」( 腓立比書四章 6 節) 在 CBMC 中,經常學習到好的處世概念,例如:「我們不必主觀地自以為對方是需要,而將某些東西主動給他。」 在推動箴言朗讀本時,吳長老告訴我:若要贈送或優惠,應等候對方有明確需求提出時再為之,如此才不至於資源浪費,因為若非如此,那本書可能變成裝飾品而已。 這個概念是源自於他經營企業時,曾主動為員工花了數百萬購買了一套機器,可是員工卻不領情,認為那不需要而終不常使用它。 今日,全家晚餐中,我在思考神的話時,領受到一個道理並告訴妻兒: 身為父親的我,亦常認為什麼好、什麼好,而主動買給兒子,可是兒子卻不領情,他認為沒有需要,結果東西總是使用機率低而浪費了。 上帝何嚐不是如此,祂希望我們自己決定什麼要?什麼不要?並且主動告訴祂,祂會衡量給或不給對我們現階段何者較有益?但若不禱告告訴上帝,那麼上帝也許不會理會,因為我們沒有求祂,也不會因此而將榮耀歸給神。 不知,您的看法如何?請回應,謝謝。 2007.3.2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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